1月30日,國家能源局發布《2023年電力安全監管重點任務》。杜絕重大以上電力人身傷亡責任事故、杜絕重大以上電力安全事故、杜絕電力系統水電站大壩垮壩漫壩事故,確保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和電力可靠供應,保持電力安全生產形勢穩定。
《任務》要求,一要認真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要認真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加強電力安全宣傳教育培訓。二要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要加強電力安全工作統籌協調;要全力做好電力供應保障;要推進能源重大基礎設施安全風險評估;要做好電力行業防汛抗旱工作。三要防范化解重大電力安全風險。要做好電力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加強大電網骨干網架安全監管;要加強電網安全風險管控;要推進電力行業網絡與信息安全工作。四要開展電力安全專項監管和重點監管。要開展電力二次系統安全管理專項監管;要開展電力行業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專項監管;要開展水電站大壩安全提升專項行動;要開展海上風電施工安全專項監管;要開展重要直流輸電系統安全監管。五要持續提升安全監管工作效能。要健全電力安全監管規章制度體系;要加強電力安全監管執法;要完善電力安全事故統計分析;要深化事故“說清楚”機制。六要做好日常安全監管工作。要深化電力可靠性管理;要加強施工安全監管和工程質量監督工作;要加強煤電安全監管;要加強新能源發電安全監管;要加強電力行業防雷安全管理。七要加強電力應急管理。要加強電力應急能力建設;要開展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演練;要推進電力應急管理基礎工作。